发布日期:2026-02-10 22:18 点击次数:52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吉林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的决定》,对全省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四平市法院系统一批集体与个人凭借出色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司法形象斩获殊荣,特此报喜!
荣获“吉林省优秀法院”称号的单位:
梨树县人民法院
荣获“吉林省优秀法官”称号的个人:
王丽娟(女)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 楠(女)梨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宏艳(女,满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田 峰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科科长
此次表彰,是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业绩突出的高度肯定,也是对四平市两级法院整体工作和广大干警辛勤付出的充分认可。他们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各项工作中展现了卓越的风采,是四平市法院队伍的杰出代表。
时值2025年收官之日,站在岁末年初的交汇点,我们回望过往,奋斗足迹坚实而清晰;我们展望前程,使命召唤激昂而光荣。让我们以今日之表彰为新的起点,承续荣耀,启航新程。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以坚如磐石的信念、只争朝夕的劲头、司法为民的情怀,携手并肩,砥砺前行,共同书写四平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为护航四平全面振兴、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吉林实践贡献更加强劲的司法力量!
来源: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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